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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市场经济道德建设的途径

1999-05-03 来源:光明日报 邓福庆 孙慧玲 我有话说

任何完整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总是市场法则、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三位一体。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能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规范体系,既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而且本身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一般理论剖析,特别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确立到现今的实践经验的反思,我们认为确立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体系,主要有三个具体途径。

第一,就市场经济的共性而论,我们要引导市场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道德规范。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建立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条例等来规范市场活动本身,但是,这种规范作为一种“硬约束”是难以完全包容其所有方面的,因此就需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从而实现对市场行为的有效约束与调控。任何市场经济的有效调控,都只有在法律法规与道德规范的共同作用下才得以实现。

作为市场经济的道德要求,最基本的原则是保持与市场经济法则的内在一致性。譬如,价值规律要求经济行为主体遵循等价交换、互利互惠的道德规范;市场竞争法则要求经济行为主体树立公平竞争、平等守信的道德观念;利益效益至上原则与个人利益对社会利益的依赖则要求经济行为者应当谨奉合理利益的道德原则,如此等等。可以说,人们对市场经济道德的遵循,是保证市场经济行为合理性的重要保障之一。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市场经济道德与市场法则的内在一致性决不能理解为对市场法则的简单搬用。否则,我们就抹杀了“道德律”与经济规律的区别。因此,市场经济道德规范一般地要表现为对经济法则的超越与提升。马克思·韦伯在论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新教伦理原则时,就曾指出过这一原则是“超乎资本与功利之上的”。可以说,市场经济道德有与经济利益相统一的一面,也有超越功利原则的一面,是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统一。

第二,就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个性而论,我们在市场经济领域里又要引导和确立符合社会主义基本价值导向的道德规范体系。尽管我们承认,在当前事实存在着并在人们观念中发生作用的道德观念显得异常地错综复杂,但作为一种价值导向,我们对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观念必须加强教育与宣传,这就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中所提出的那样,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必须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

可以肯定地说,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不可能全部由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所蕴含,它的基本内容是由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以及思想意识形态的先进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充分认识到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属性,对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一些人却认为,倡导社会主义道德是一种缺乏现实根基的道德说教。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道德中诸如集体主义原则与市场经济的利益至上原则是根本冲突的。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从理论上看,社会经济与社会意识形态辩证发展的规律表明,在一定时期中,人们的道德追求超越经济活动本身是常见的社会现象。从已有的实践来看,在我们的经济生活遇到严重困难的60年代,却产生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雷锋精神。这一高尚的道德精神不仅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产生了极大的推进作用,而且已经成为人类精神的宝贵财富。

其实,在市场经济已普遍确立的现时代,充分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精神风范的楷模人物如孔繁森、韩素云、李素丽、徐虎等先进人物,以及他们的先进事迹引起了广大群众强烈的钦慕之情,这一事实本身已深刻地说明了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决不是某个人的主观意愿,而是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的客观必然。

第三,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而论,我们在市场经济道德建设中还必须充分借鉴和汲取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优秀遗产。恩格斯曾把传统称为一种“惰性的力量”,因此就这一“惰性力量”对社会现实活动的巨大影响而论,我们没有理由忽视传统。又由于注重人生、长于伦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因而开掘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现代意义,对确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疑是极有意义的。

对传统伦理文化的借鉴与汲取,最关键的问题显然是取舍标准的有效确立。我们认为这个标准只能理解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本身。依这样的标准来看,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伦理文化在基本价值取向和具体道德规范方面对我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其一,就传统伦理注重“天人合一”、“人我合一”、“情理合一”的基本价值取向而论,它给我们的启迪就是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必须充分关注人与自然与社会环境的和谐、个人与他人在谋取利益过程中的和谐以及市场经济的理性法则与人文主义的情感关怀的和谐。这些和谐对于调控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无疑是必要的。英国学者汤因比甚至断言,“和为贵”的东方精神是拯救因盲目竞争而必然导致衰落的西方文明的最好出路。其二,就传统伦理以“仁”为核心确立的诸如诚、义、礼、智、信、廉、恭等具体道德规范而言,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对于消除在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坑蒙拐骗与假冒伪劣等消极现象显然也有规范作用。因此我们固然反对对传统伦理道德过于推崇和赞美的做法,但决不能因此而对传统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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